近日,梅江法院受理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,法官通过释法明理,仅用10天时间就解决了两家企业的“烦心事”,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
该案为某装备公司诉某电子公司拖欠货款一案,该装备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电子公司支付货款,并申请冻结了该公司的一个银行账户。法院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后,电子公司急了,拨通法官电话反映了一个情况:“你们冻结的账户是我们公司的基本账户,平时用来发放工资的,被冻结了,我们没法给工人发工资了呀!”工人薪资涉及到民生问题,案件的主审法官叶飞重视了起来。
一边是工人工资,一边是原告的货款,如何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不影响其他工人的应得利益,这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。叶飞法官马上联系电子公司,向其释明法律,并建议提供同等价值财产以换取账户解封。同时,叶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争取尽快解决两家企业的“烦心事”。
“案情并不复杂,就是货款拖欠问题,既然你们公司能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,说明有支付货款的能力。这是法定义务,无法逃避,那就早些履行,对双方企业的日常经营、后续合作都有利,你说对吗?”叶飞法官通俗易懂的解释,电子公司负责人韦先生听后当即表示:“我们愿意支付货款,只是需要点时间周转,最快这个月底前可以完成货款支付。”叶飞法官马上趁热打铁,主持双方协商付款方案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在电子公司一次性付清了20多万元的货款后,经装备公司申请,梅江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电子公司的银行账户查封,该案仅用10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而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军。据了解,今年以来,梅江法院开设了涉企业诉讼服务绿色窗口,对涉企事务实行“一窗通办”;开通涉企服务专线,法官为企业提供“点对点”诉讼服务;在东升工业园区设立法官服务点,靠前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……这些“暖企惠企”举措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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